FCC(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于1934年由COMMUNICATIONACT建立是美國政府的一個獨立機構,直接對國會負責。FCC通過控制無線電廣播、電視、電信、衛星和電纜來協調國內和國際的通信。涉及美國50多個州、哥倫比亞以及美國所屬地區,為確保與生命財產有關的無線電和電線通信產品的安全性,FCC的工程技術部(Office of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負責委員會的技術支持,同時負責設備認可方面的事務。許多無線電應用產品、通訊產品和數字產品要進入美國市場,都要求FCC的認可。FCC委員會調查和研究產品安全性的各個階段以找出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同時FCC也包括無線電裝置、航空器的檢測等等。
根據美國聯邦通訊法規相關部分(CFR 47部分)中規定,凡進入美國的電子類產品都需要進行電磁兼容認證(一些有關條款特別規定的產品除外),其中比較常見的認證方式有三種:Certification、DoC、Verification。這三種產品的認證方式和程序有較大的差異,不同的產品可選擇的認證方式在FCC中有相關的規定。其認證的嚴格程度遞減。針對這三種認證,FCC委員會對各試驗室也有相關的要求。
聯邦通訊委員會(FCC)----管理進口和使用無線電頻率裝置,包括電腦、傳真機、電子裝置、無線電接收和傳輸設備、無線電遙控玩具、電話、個人電腦以及其他可能傷害人身安全的產品。這些產品如果想出口到美國,必須通過由政府授權的實驗室根據FCC技術標準來進行的檢測和批準。進口商和海關代理人要申報每個無線電頻率裝置符合FCC標準,即FCC許可證。
符合性聲明:產品負責方(制造商或進口商)將產品在FCC指定的合格檢測機構對產品進行檢測,做出檢測報告,若產品符合FCC標準,則在產品上加貼相應標簽,在用戶使用手冊中聲明有關符合FCC標準規定,并保留檢測報告以備FCC索要。
申請ID,先申請一個FRN,用來填寫其它的表格。如果申請人是第一次申請FCC ID,就需要申請一個永久性的Grantee Code。在等待FCC批準分發給申請人Grantee Code的同時,申請人應抓緊時間將設備進行檢測。待準備好所有FCC要求提交的材料并且檢測報告已經完成時,FCC應該已經批準了Grantee Code。申請人用這個Code、檢測報告和要求的材料在網上完成FCC Form 731和Form 159。FCC收到Form 159和匯款后,就開始受理認證的申請。FCC受理ID申請的平均時間為60天。受理結束時,FCC會將FCC ID的Original Grant寄給申請人。申請人拿到證書后就可以出售或出口相應產品了。
申請認證產品的生產廠商和申請認證方的全稱和詳細的聯系通信地址。
將提供給用戶的認證產品的安裝和使用手冊的副本。(如該產品還沒有用戶手冊,則可提供相關內容的草稿副本)
產品電氣原理圖及工作原理說明。(如產品有接地或天線,應加以描述)
有關產品的工作振蕩頻率表,表中應列出信號的傳播路徑和相應振蕩頻率。
其它一些需要說明的產品特點。
1、文件資料需為中英文兩種。
2、為縮短認證周期,提供的資料最好為電子文檔形式。
3、在認證過程中,針對一些特殊情況,可能需要企業補交其它額外相關資料